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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路杀手终结者
新闻作者:li   发布时间:2014-04-04  查看次数:     
一个自行车坐套、一个货车上的保险杠等散落物,延现场往西约1公里路段发现受害者所有的电动自行车一辆,车上有撞击痕明显,路面划痕长达1公里。经走访现场目击者,综合现场情况,民警作出判断如下:肇事车辆为一运输猪仔的白色中型货车,前保险杠已脱落,车辆头部及底盘应有明显撞击痕、划痕。事发后该车向西方逃逸,沿途“天网”监控应有记录;当地有数家养猪场,可能与嫌疑车辆、人员有生意往来。据此办案民警迅速调取现场附近的治安卡口视频资料,逐一仔细比对,并对当地所有养猪场进行调查走访,很快发现沂水籍的鲁Q9P592号货车有重大作案嫌疑。办案民警一鼓作气,连夜赶赴沂水县城,在一家属院中发现嫌疑车辆。经过痕迹比对,确认该车为肇事车辆无疑,车主系沂水县龙家圈乡高某。14日11时,高某被抓获归案,该案成功告破。
                         交警“要饭”
    李周年科长对老石头村肇事逃逸案印象深刻,他用三个字形容破案过程:险、惨、难。险在奇峰突起,惨在苦不堪言,难在九曲回肠。
    2014年1月2日10时10分许,沂南县青驼镇老石头村路段,一辆机动三轮车与一辆电动车追尾相撞,受害人伤重不治身亡。现场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一滩血迹及一具尸体,仅有的一点线索反映:肇事车系一辆农用五轮车,案发后立即调转车头向临沂市兰山区方向逃逸。办案民警迅速向南追击,并第一时间调取相关路段的监控录相,但因该路段车流量太大,短时间内难以分析完毕,案件侦破一时处于焦灼等待阶段。
    事发第三日,仿佛神来之笔,沂南交警突然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兰山区李官镇发现一辆被烧毁的无牌农用车,可能与案件有关。办案民警迅速前往进行详细比对,确定此车有重大嫌疑。车门标示及牌照位置遗留痕迹显示此车挂过牌。办案民警随即到车管所调取相关车辆信息,并排查车辆30余辆,未发现嫌疑车辆,又赶赴农机局上网比对,也未发现有效线索,案件再次陷入僵局。
烈火焚尽一切,然而却焚不尽无边罪恶。怀着一颗为民除害、为民请命的忠诚坚毅之心,办案民警根据仅存的点滴线索,对沂南县及周边县区所有“五征”农用车经销商进行排查。民警每两人一组,身背办案包,以超越常人的毅力和忍耐力,顶着寒风冷雨,逐村逐镇、走街串巷进行核实排除。时值隆冬,办案民警一身灰土,嘴唇乌青,在寒风凛冽中瑟瑟发抖,连被调查的经销商都看不下去了,他们说:“俺们一直以为你们交警天天享福,风不吹着雨淋不着,弄了半天,您干这活比俺苦啊”。李周年科长回忆这段历程,用一段自编的顺口溜形容那种艰辛:“远看象卖炭的,近看象要饭的,再仔细看是交警办案的”。
    艰难的排查直到第十天,终于有了可喜的突破。在兰山区半程镇的一个卖车地点查到了这车信息,办案人火速赶赴沂南县青驼镇找到此买主,得知其已于2012年10月份卖给了青驼北村的陈某。顺藤摸瓜再找陈某,该人又称卖给了同村张某。民警哭笑不得,很明显,又遇到那种很典型的“连环卖车、不办过户手续”的复杂情况了。开弓岂有回头箭,办案民警再接再厉,咬牙坚持,又继续找到张某,张某又称其于两个月前将车卖掉。经过12天坚持不懈的努力,民警层层抽丝剥茧,最终确定全案线索指向沂南县双堠镇涝子峪村的马某。  
然而马某拒不承认,声称此车早已被盗,事故与己无关。案件至此,已进入短兵相接的对决阶段,胜负在此一战。办案民警稳住阵势,首先依法对马某实施拘传,打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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