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车窗外抛物,不要以为这只是一个关乎个人的小事,从车窗扔出的垃圾不仅影响了环境卫生,甚至还可能影响到交通安全。8月5日,长沙交警支队民警开始了对路面车辆随意抛物的整治行动,驾驶员抛物将被罚款100元,乘客抛物则罚款20元,即便是公交车乘客,同样会被处罚。
5日上午10时30分,黄土岭附近,一辆白色小车上抛下一个烟头。在靠边等待时,交警上前向驾驶员进行询问。“我,刚才没有抽烟吧。”驾驶员想了想,将头扭向后座,坐在后座的一位先生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他表示,自己平时不会在车上抽烟,因为开了空调都会关上窗户,正好刚才上车时别人给他点了一根烟,所以就顺便想把它抽完。“我真的不知道不能往车外扔烟头,现在交警跟我说了,我以后肯定不会这样做。”随后,他下车沿着刚才的行驶路线寻找自己扔下的烟头,并捡起来扔进垃圾箱。鉴于其态度良好,交警也只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
机动大队三中队指导员周志国介绍,他们在潇湘大道、芙蓉路、韶山路沿途巡逻,近一个小时内仅发现两例从车窗往外抛物的情况。“两例都是往车窗外扔烟头,一例是驾驶员在等红灯时扔的,另一例就是上述这名后座乘客。”
周志国表示,交警支队从8月开始对车窗抛物行为开始集中整治行动,除了巡逻车配备行车记录仪上路巡查,并通过执法记录仪全程录下执法过程,路面民警也会定点进行查处。“驾驶员车窗抛物罚款100元但不扣分,乘客则罚款20元,包括公交车、货车的乘客。”
但在早高峰上班期间,车窗外抛物的情况明显更为严重。交警在巡逻过程中,一小时内就发现4起,除了往车窗外扔烟头,还有驾驶员往外扔广告宣传单的。面对交警的处罚,驾驶员都很配合,并表示以后一定会注意。交警部门表示,他们将24小时不间断巡逻,并结合电子警察重点整治此类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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