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解读会,草案增加了对未成年人乘车安全的规定,未满4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车,应当配备或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乘坐后排座位;并规定家长避免将学龄前儿童独自留在车内。本次草案的提出,把对未成年人乘车安全的重视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目前,欧洲、美国、加拿大以及日本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都已颁布儿童乘车安全的相关法规和儿童安全座椅标准。相形之下,在我国因儿童车内保护意识的薄弱造成的儿童乘车安全事故问题越来越突出,已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反思,儿童车内安全问题不容小觑。
由于汽车上普遍配置的汽车安全带、安全气囊等防护措施均根据成人身体标准设计制造,对儿童乘员安全构成极大隐患。清华大学汽车碰撞实验室主任张金焕教授说,由于儿童的身材比较小,成人安全带往往勒在小孩的脖子上,而不是肩膀上。计算发现,以时速48公里发生碰撞,成人安全带作用于儿童颈部的最大冲击力为216公斤,这对儿童来讲是非常危险的。因此配备儿童安全座椅,是保证孩子乘车安全的重要举措。
中瑞交通安全研究中心负责人 汉森·奈斯指出对于3-4岁以下的儿童,因为他的头占身体比重较成人来说是很大的,如果发生正面碰撞对小孩的伤害是致命的,所以三到四岁以下的孩子推荐使用背向式的儿童安全坐椅。因为儿童的脸是朝着后面的,在正面碰撞中,后向式儿童固定装置可托住颈部并有助于将正面碰撞力分散到更大的区域,从而可将头和躯干之间的相对移动减到最低。3-4岁前儿如在副驾驶安置儿童安全座椅,必须关闭副驾驶安全气囊,以避免事故发生时气囊弹出对儿童造成伤害。针对4岁以上儿童,因为背向式坐椅坐不下,可以采用正向带靠背的增高座椅。
据沃尔沃交通事故研究小组从事故统计得出结论,任何其他束缚方式都不及使用安全座椅更能够避免事故发生时对儿童的伤害,正确使用安全座椅或增高坐垫能够使事故发生时儿童的伤亡率下降80%,使用后向式安全座椅能够将伤亡率降低至90%以上。(刘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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