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全县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到安全走路乘车,文明参与交通,从源头上提高青少年的交通法制意识,最大限度地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滦县交警大队及时把握学校开学时机,组织宣传民警与教育局领导一同走进校园,开展“开学第一课”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教育活动。3月9日,在龙山初级学校拉开巡回宣传教育活动帷幕,对4000余名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法规讲解并做安全提示。一是要遵守交通法规,做到行人靠右行,不闯红灯,不跨越护栏,横穿路心时要左顾右盼看是否有车辆经过,二是不脱把骑车,不骑“英雄”车,不并排骑车,不在马路上追逐打闹。三是不乘坐“黑车”,不乘坐超员车辆,不乘坐无牌、无证的农用运输车。四是乘车时不向窗外招手探头,不随意向车窗外丢弃杂物,乘车须抓紧扶手,车停稳后再上下车。乘坐校车时应系好安全带,车辆行驶时不随意在车厢内走动。五是注意上学和放学安全,在上学和放学时要抓紧时间返校和回家,不要在路上玩耍。六是号召学生成为文明交通的实践者和传播者,及时提醒开车接送学生的家长,在校门口应服从学校老师和交警的指挥,上下学高峰期应避免在校门周边停车,或尽可能缩短停留时间,以免造成交通拥堵。 在发放《滦县交警大队致全县中小学生家长的公开信》后,组织学生开展“文明与交通同行”签名活动。通过此次活动,使学生们感悟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学生纷纷表示今后一定会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敢于向交通违法行为说“不”,做“珍爱生命、平安校园”的倡导者、宣传员,做文明出行的守法“小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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