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北京市科委会同市财政局、北京市经济信息化委、北京市交通委对购买纯电动客车有关财政政策进行了解读。参照中央财政补贴标准,北京提供1∶1市级财政补贴,两级财政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行政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购买纯电动客车不纳入补助范围,地方纯电动客车补贴直接拨付到汽车生产企业,消费者按销售价格扣减补助后支付。
2015年纯电动客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按车长执行,车长超过10米的车补助标准最高,达50万元。2016年补助标准中引入车长大于10米、小于等于12米的“标准车”概念,参考“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和“续驶里程”两个标准:在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小于0.25、续驶里程超过250公里时,补贴金额最多,可达50万。其他长度的纯电动客车补助标准参照“标准车”划定的两个标准进行,如6米及以下客车参照标准车的0.2倍给予补助;车长大于6米小于等于8米客车,参照标准车的0.5倍给予补贴;车长大于8米小于等于10米客车,按照标准车0.8倍给予补助;12米以上、双层客车参照标准车1.2倍给予补助。2017年补助标准在2016年基础上下调20%。
北京市经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市面向全国开放纯电动客车市场,采用备案制管理,只要纳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完成企业和产品备案,即可在京销售;坚持向全部市场主体开放,凡是满足交通行业相关规定的运营企业均可购置、运营纯电动客车。鼓励公交、公路客运、旅游等领域的企业积极开展纯电动客车示范推广工作;积极鼓励开展各种纯电动客车车型示范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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