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向社会公布了《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下简称办法)实行以来的情况。办法要求将驾驶人、车辆所有人的交通失信信息进行整合,生成文明交通信用记录档案,记录将与个人评优评先、职业准入、个人信贷、车辆保险等挂钩。
自办法实施以来,江苏省交警以公路客运、旅游客运、校车服务、危化品运输、渣土运输等五类车辆驾驶人为重点,联合交通运输、教育、城管等部门,对较重、严重交通失信重点驾驶人实施暂停或取消营运资格等惩戒措施,2月份以来,全省公路客运、旅游客运、校车服务、危化品运输和渣土运输等重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113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9.4%,伤亡人数减少23.1%。
截至八月中旬,江苏省共有较重、严重交通失信重点驾驶人38名,其中严重交通失信3人,较重交通失信35人,其中南京、宿迁9人“勇夺榜首”,苏州则一人没有。同时,从类别来看,失信驾驶人主要集中于公路客运、渣土运输这两类中,分别占处罚人数的28.9%、36.8%。
此外,记者从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78.9%的重点驾驶人产生交通失信行为是因在1个记分周期内被记满12分,且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营运客车超员、超速等的发生较多的违法行为。
下一步,江苏省公安交警部门将继续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定期归集重点驾驶人较重、严重交通失信信息,会同交通运输、教育、城管等部门落实联动惩戒措施,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禁止相关交通失信驾驶人继续驾驶营运车辆,对驾驶证已降级或被吊销的,及时转岗或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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