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下午,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召开新闻通气会,首次对外公布200辆违反交通法规未处理的车辆名单。名单显示,截至2015年10月12日,违法未处理次数最多的公务车及其单位有:豫GAA016(新乡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违法784次、豫QCG929(新蔡县城管监察大队)违法349次、豫QBH589(平舆县公路管理局)、豫NA1758(商丘经济技术开发区平台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违法338次等;私家车及其车主有:豫GJ5956(高贞)、豫QL7636(刘华丽)、豫AP2803(娄根喜)等。
“目前省交警总队已将这些违法车辆相关信息录入到全省195个交通执法服务站的系统中,以上违法车辆上路行驶经过各卡点时,道路交通防控系统将自动报警。”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宣教支队支队长马二京说。
据介绍,公务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将影响文明单位的评选活动及文明创建工作的考核。
另外,据河南省交通违法“大数据”平台分析结果显示,河南最常见的十大交通违法行为包括:不按规定停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信号路口不按规定行驶;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驾驶人不使用安全带;逆向行驶;其他车辆超速未达20%;违反禁令标志指示;机动车不走机动车道;小车超速20%以上未达50%。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副总队长苗雨露说:“这10种交通违法行为,除超速外,大多发生在城市,且以小型车辆为主,这也是造成城市交通秩序混乱、城市交通拥堵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下一步工作中,河南省交警总队将通过现场查处和电子警察智能查处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车辆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也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苗雨露说。
《 人民日报 》( 2015年10月22日 10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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