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交警”微信正式上线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与缴罚功能,从今天起,市民只需关注“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就可以直接在微信上处理“200元(含)以下,12分(不含)以内”的罚单。
从今天起,市民可通过“广州交警”微信处理车辆交通违法,广州市籍机动车在全国(港澳台及广东省内其他城市除外)及全国(港澳台除外)机动车在广州市的200元(含)以下、记12分(不含)以内,累计记分不超过12分的简易程序交通违法都可以通过微信办理,微信缴款还能实时消除违法记录。
办理范围包括本人车辆办理;其他车辆办理以及交警现场开具的简易处罚决定书,或办理电子警察、违法处理通知书、强制措施凭证后交警部门已出具处罚决定书的,凭处罚决定书编号和车牌号码缴款。
对于广东省内异地的交通违法处理,目前广东6市珠海、佛山、湛江、惠州、河源、清远已在试点省内异地网缴交通罚款,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网上缴纳,预计今年逐步在全省推广应用。
对于非现场交通违法缴罚,必须是网上车管所实名认证用户,并在“广州交警”微信关联网上车管所账号,且该网上车管所账号必须已经绑定驾驶证,处理交通违法时对已绑定的驾驶证进行记分。
据了解,目前广州市公安局网上车管所实名注册用户已达153万余人,用户绑定驾驶证或机动车的有71万余人。近期,广州交警还将推出远程实名认证,市民将可通过微信轻松完成实名用户注册。
交警提醒:
处理本人名下车辆的交通违法,在微信公众号中直接办理即可,无需其他资料;如需处理非本人名下的其他车辆的交通违法,需输入待处理车辆的车辆类型、号牌号码、发动机号(后4位)、车辆识别代号(后6位)进行信息验证。此外,还可凭交通违法处罚决定书编号缴罚。交警部门已出具处罚决定书的,可凭交通违法处罚决定书编号进行交款,无需关联网上车管所账号,输入决定书编号及对应的车牌号码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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