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理不在声高,依法才是正道。记者昨日由市交警支队获悉,即日起,苏州全市推行“说理执法”,对发生在主次干道上的轻微交通违法执行以说理为主、处罚为辅的处罚措施,让被罚司机都心服口服。当然,对于酒驾、毒驾、超速、严管区域违停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依然有错必纠。
昨天中午,一辆私家车出现在道前街由西向东的机动车道上,这辆黑色轿车在短短的路程中出现了三次随意变道,导致后方车辆多次按响了汽车喇叭,差点引发碰擦事故。该车的驾驶行为引来执勤交警的注意,“你好,请您靠边停车。”交警先是示意车主靠边停车。然后指出了这辆车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但是轿车车主一开始并不买账,并大声表示:“我是打了方向灯后才变道的,就算发生交通事故是对方车技不好,更何况又没发生什么交通事故!”面对车主的辩解,交警始终面带笑容,耐心地向车主讲述在主干道越线变道的危害,并强调由于是第一次发现该车主有此交通违法行为,只对他进行口头教育并不进行罚款扣分等任何处罚。经过十多分钟的耐心讲解,车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旁边围观群众也看得连连点赞。
“我们希望广大市民都能文明出行、安全出行,在警力有限的情况下,我们的交警也希望重点把精力投入在疏导交通的工作上,而不是处罚一起又一起的交通违法行为,市民和执法部门共同参与和治理,这样才能让城市的交通秩序更加通畅。”苏州市交警支队政治处主任徐育根表示,即日起,苏州将针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全面推行“说理执法”,通过耐心宣传解释,融法、理、情于一体,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减少执法争议和投诉,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提升交警队伍形象,努力实现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徐育根介绍说,在当今社会,尤其是交通流量大的大城市交通环境中,一板一眼的执法并不受待见,也有碍早晚高峰的交通疏导。为此,苏州交警在主城区的日常路面执法管理都会以指挥疏导、排堵保畅为主,现场执法多教育、多劝导、少处罚。对无故不听教育和劝阻、不服从管理的,才会依法予以处罚。即日起,苏州还将全面推行“说理执法”的处罚措施,对五大类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以说理为主,处罚为辅的执法措施。
究竟哪些轻微交通违法行为是可以进行说理执法为主的处罚措施呢?具体有:对外地机动车不熟悉路况,驶入禁行区域,经指出后及时改正的;因不熟悉城市路况,驾驶机动车在路口渠化段内越线变道,经指出后主动承认错误的;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未在车身后部粘帖或悬挂实习标志,经指出后及时改正的;在城市市区限速50公里以下路段驾驶机动车,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经指出后立即改正的;驾驶机动车,在驾驶室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经指出后及时改正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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