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凌晨4时40分,夜钓回家的川北广元市民吴勇经过国道212线曹家河加油站外时,发现一骑摩托车的男子倒在路上,血肉模糊。 广元交警现场勘查时发现,死者及摩托车明显被碾压过,但事发现场未发现涉案车辆,涉嫌肇事逃逸。通过调取监控排查,案发12小时后,广元交警成功找到了肇事车辆及驾驶人。
案情回顾:男子事故身亡 现场不见肇事车
据报警人吴勇回忆,当时他夜钓后准备回家,行至事发现场50米开外时,便借助车灯看到前方的路面上躺着一个人,血肉模糊。“旁边还有一辆倒地的摩托车,摩托车及地面还有不少鸡鸭,有死有伤,我就赶紧报了警。” 凌晨4时 44分,接到110指挥中心传警后,广元交警支队特勤大队副大队长周健迅速带队到现场勘查,发现死者及摩托车明显被碾压过,但事发现场未发现涉案车辆,涉嫌肇事逃逸。 通过死者手机查询,办案民警确定死者为苍溪县人杨某。因事发路段没有路灯,也未找到目击者,周健当即决定以事发现场为中心,调取沿途监控画面进行排查。 “通过大量图片资料对比及报案信息,我们最终将案发时间锁定为凌晨4时35分左右,并确定了11台重点车辆信息。”周健说。
警方调查:案发12小时 找到肇事车辆
当天上午11时,经过案发现场痕检比对,交警发现一辆本地牌照的红色重型自卸货车有重大嫌疑。通过车辆登记信息,办案民警联系上昭化区车主吴某,此时吴某正在昭化区紫云乡卸货。 “我们一边请昭化区交警大队协助,一边迅速赶往紫云。”周健介绍,当天下午5时许,民警们赶到紫云,吴某看到交警一脸茫然。 据初步询问,吴某承认当天凌晨4时从昭化古城运载一车碎石到紫云某工地,途经曹家河段时,看到对向驶来的一辆摩托车被地面杂物绊倒,但自己并未与其发生碰撞。据吴某的询问笔录显示,吴某看到摩托车倒地后本想停车扶一把,但因担心被讹最终并未停车,当时车速为50码左右。 经法医现场对吴某驾驶的货车进行勘查,在车辆左后轮上找到了与杨某驾驶的摩托车相同的红色油漆、车体碎片和刮擦痕迹。在车辆右后侧第二排车轮上,找到了碾压痕迹,并从车厢挡板和防撞梁上提取到血迹和鸡毛。
背后隐情:多种因素相遇 导致杨某身亡
与此同时,办案民警根据现场图示发现了新问题。事发地由东向西(进城方向)车道上,有两堆堆砌的砖头和一堆河沙,砖头堆放近5米长,距道路中心线仅1米左右,几乎将一侧车道占完。据运载砖石的何国政介绍,现场堆的建材是受当地居民樊玉章雇佣运来,准备在附近建基站所用。 根据现场勘查和询问,民警初步判断案发经过,事发时,杨某从昭化区方向驱车驶往市城区,行至事发点时,因天黑没有发现堆在路面的砖石,不慎撞上后发生翻车事故。摩托车滑至对面车道,恰被对面驶来的吴某所驾驶的重型货车碾压,造成其当场身亡的事故。 结合询问笔录,办案民警分析,吴某看到摩托车绊倒,但由于自载过重,没有感觉到碾压到对方。且其事发后没有冲洗车辆销毁痕迹等行为,应该存在侥幸心理,但没有肇事逃逸的主观故意。而樊玉章和雇佣人员违规堆放砖头占道,杨某观察不足未佩戴安全装具,吴某恰好驾驶重型货车驶至现场,多种因素最终导致杨某命丧于此。樊玉章和吴某均应承担事故的相应责任,警方将依法调查追究。 据了解,警方也根据杨某驾驶的无号牌摩托车的发动机号、车架号等信息进行排查,确定是否涉嫌盗抢车辆、报废车辆和涉牌涉证车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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