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了《常熟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尝试通过价格杠杆措施,合理增加机动车使用成本,减少机动车使用强度。据悉,该办法将从2017年1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
《常熟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将对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按照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三种形式进行管理,同时将常熟公共停车服务收费管理、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事故违章车辆指定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等停车服务重新整合规范。该办法中针对公共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将常熟划分为三个停车区域,根据不同车辆类型、不同停车区域,不同停车时段及时间来确定不同收费标准,按照“一类区域高于二类区域,二类区域高于三类区域,路内高于路外,地面高于地下”的原则,实行“分区分类分时”的差别化收费管理,有效地调控、引导停车需求,提高停车资源利用效率。《办法》针对车辆免费停放时间也有了新的规定,之前常熟市对各类停车场无强制设立免费停放时间,这次规定各类机动车停车场(道路停车除外)免费停车时间为15分钟,住宅小区中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合同约定超过15分钟的,应按实公示且执行,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停车收费免费停放时间按规定同时执行。此外,为缓解居民晚间停车难题,《办法》中规定,道路泊位停车收费时间为7:00至21:00,而从21:00至次日7:00为免费时段;而公立医院的停车收费免费停放时间也由原来的30分钟延长到4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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