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北京市预警中心获悉,北京市发布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执行11月份最新修订的预案: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月1日国Ⅰ国Ⅱ排放标准机动车、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法制晚报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
根据今年11月份最新修订的《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在空气重污染橙色及红色预警时,国Ⅰ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全市禁行,自2016年12月15日起实施。
空气监测总站监测预计,29日傍晚起,京津冀及周边区域大气扩散条件开始转差,污染物逐渐积累。
30日至1月5日,扩散条件持续不利,京津冀中南部、山西南部、山东西部和河南北部空气质量以重度污染为主,局部地区可能出现严重污染。期间2日虽受偏北弱冷空气影响,区域北部空气质量可能短时改善,但对京津冀中南部地区影响效果有限。
6日扩散条件开始好转,污染形势有望逐步缓解。
新闻链接:最新修订的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二级)应急响应措施
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
(2)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课程和活动。
(3)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
2、倡议性减排措施。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3)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4)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5)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实行错峰上下班。
3、强制性减排措施。
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
(1)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重点道路每日增加1次及以上清扫保洁作业。
(2)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
(3)在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基础上,国Ⅰ和国Ⅱ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禁止上路行驶。
(4)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清洁能源汽车除外)。
(5)对纳入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期间制造业企业停产限产名单的企业实施停产限产措施。
(6)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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