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处理室是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汇聚地”,是与违法者接触最多、最频繁的岗位,也是体现人性化执法的最后一道“工序”,各种违法行为都要经过违法处理室处理后才能得以消除。河北滦县交警大队推出“五举措”,积极开展违法处理窗口的规范化建设,努力构建违法处理文明、和谐、便捷、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树立为民服务意识。违法处理室全体工作人员以“尊重其人格,维护其权利,体恤其需求,顾及其感受,用人性化来唤起其良知”为目标,把违法处理窗口作为展示交警形象阵地,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用角色互换思考问题,在处理违法、办理事务的过程中热情对待每一位群众,细致耐心的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处理好每一个环节,使违法处理工作在和谐的氛围内进行,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事。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处理、谁负责”的原则,要求所有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公正、公平的理念,在交通违法处罚过程中必须认真履责,严格审核当事人驾驶证和行车证等证件信息的真实性,对未带齐证件、驾驶证与本人不符、反复使用同一证件处罚等情况一律不得处理,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法律程序严格、合法,法律文书严密、完备,不为人情所扰,不偏不畸、不枉不纵、一视同仁,确保办理的每一笔业务都经得起质询和检验。
三、减少群众时间成本。违法处理室每天要办理近千笔业务,特别是省道公路上过境车辆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后,驾驶人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存在诸多不便,且往返成本高。对此,违法处理室一方面在提高工作效率上作文章,一方面采取提前上岗,错后下班等措施,尽量让群众少排队、少等候,让等待办事的群众把事办结,不让群众跑第二趟,最大限度减少群众的时间成本。
四、规范全员言行举止。全体工作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规定》,做到态度热情、语言文明、讲解耐心、服务周到,违法处理负责人对全体人员做到每天一提醒、每周一点评,及时矫错纠偏,坚持做到不以苗头问题而姑息,不以共性问题而放任,避免工作中的失职、履职中的失误,杜绝“四难”现象发生。
五、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为提高驾驶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违法处理大厅开展了“一处理一教育”活动,把违法处理窗口变成了交通安全教育的课堂。在当事人接受违法处理的同时,工作人员结合其交通违法行为,宣传法律法规、开展安全教育,让当事人听得懂、听得进、听得通,从而提高其安全意识,促其自觉筑牢安全防线,从源头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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