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分太多怎么办?借证扣分,花钱买分?……针对这些问题,交管部门推出新的解决办法。湖南省公安厅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现场道路交通违法记分试行管理的指导意见》。根据《意见》,湖南公安机关对驾驶人记分规定进行了有益探索,推行“满分办结”制度。同时,《意见》指出,将严厉打击“买分”“卖分”违法违规行为,对同一车辆有3个以上驾驶人接受处理,或同一驾驶证处理3辆以上车辆违法行为的,将重点关注。连日来,记者就《意见》针对的问题、提出的对策等进行了走访,并就一些细节咨询了相关专家。
公安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现场道路交通违法记分试行管理的指导意见》,严厉打击驾驶证“买卖分”行为,凡是一车多证消分都将被重点关注。
《意见》指出,严格执行交通违法记分制度。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以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严格落实交通违法记分措施。
被人民法院判决、调解、裁定或者仲裁机构裁定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凭相关法律文书在对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时可不予记分。
同时,实施记分管理以及处罚前,应对前来接受处罚的当事人的车辆行驶证原件、本人驾驶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等相关信息及持证人外貌特征作基本比对,不接受任何委托、代办处理。
处罚裁决前,应当告知接受处理的驾驶人拟对其实施的记分分值,对可能记满12分或24分的,还应当口头告知可能带来的扣留驾驶证、学习考试、降级、注销实习准驾车型、延长驾驶证实习期等后果。
推行“满分办结”制度
同一车辆同一驾驶人有多次非现场违法行为,该驾驶人持本人驾驶证可以在机动车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完该车所有非现场违法行为。
车辆未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累积记分超过12分的,对其违法记分按照“分别记分、合并计算”的方法处理;未满24分的,按实有记分处理;累积记分达到或超过24分的,按记24分处理。同一车辆存在多人驾驶的,可由不同的驾驶人处理相应的非现场违法行为。
对处罚记分的驾驶人必须按照公安部交管局《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工作规范(试行)》要求,严格进行学习教育和满分考试,符合驾驶证扣留、降级情形的,应当按规定采取对应的措施。
《意见》规定,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只允许对一辆车进行“满分办结”。同时,各地将进一步加大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及“交管12123”手机APP的宣传、推广力度,提高用户注册率,让机动车所有人和驾驶人能及时通过互联网、手机客户端等方式查询交通违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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