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记者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了解到,在“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到来之际,四川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系列活动暨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于日前举行,省高院、司法厅、统计局现场表达引入新能源汽车进单位的意向。
上述单位是省直部门(单位)推行新能源汽车自助分时租赁应用试点的一员。今年3月,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发文,在省直部门(单位)推行新能源汽车自助分时租赁应用试点,经征集、筛选后,已有约20家单位纳入首批试点,近期将进入安装阶段。
据悉,试点工作需要建设的配套设施由新能源汽车租赁公司全额出资,在各试点单位合理设置6-10个充电桩,配备3-5辆电动汽车,为机关工作人员提供电动汽车自助分时租赁和自有电动汽车充电服务。电动汽车可在试点单位实现互联互通。
四川某共享租车公司已经同成都市锦江区政府等进行了合作,公司负责人李朝辉说,下一步将积极参与新能源汽车进省级机关活动,他期待通过机关干部的带头作用,促进新能源汽车在全社会的推广应用,发挥好企业的社会效益。
“实行新能源(电动)汽车自助分时租赁模式,有利于探索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的机关用车保障新方式,为机关工作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经济适用的绿色出行交通保障。同时,有利于发挥机关使用电动汽车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电动汽车在全社会的推广应用。”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
共享单车进办公区 月底前统计需求数量
除共享汽车外,省直部门(单位)的绿色出行还将借力共享单车。启动仪式上“绿色出行节能有我”共享单车进机关活动同步宣布启动,该活动旨在将共享单车引入省直部门办公区,为干部职工使用共享单车公务出行提供便利。
根据“绿色出行节能有我”共享单车进机关活
动实施方案,从6月中旬起,四川将在省直各部门(单位)及直属单位逐步推广使用共享单位。活动分三步实施,第一步是在6月底前,征集省直各部门(单位)共享单车的需求数量;第二步是从7月起,共享单车平台公司与省直各部门(单位)协商,划定共享单车停放区域,逐步完成省直各部门(单位)共享单车的投放工作;最后一步,省直各部门(单位)可以根据干部职工使用共享单车的体验以及所属单位的需求,与共享单车平台公司协商共享单车在本部门、本系统的推广计划。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人员告知,此次共享单车进机关并不是进入所有省直部门(单位)大院,而是根据机关位置、性质、场地等实际情况和共享单车平台协商,合理确定在机关大院门外或是院内设置停放区域,既推动更多机关干部体验、使用单车出行,也最大限度方便社会公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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