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处罚50元,记3分。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罚200元,记3分。
行人经过人行横道时,有的机动车驾驶员主动停车让行,而有的驾驶员不但不让行,还按喇叭催促行人。昨天,成都交警对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依法让行行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整治,民警现场对未依法让行的驾驶员进行了处罚,驾驶员被罚50元,记3分。
“对行经人行横道未依法让行的违法行为,我们将进行持续整治。”成都交警提醒,机动车驾驶员在行经人行横道时,一定要注意减速行驶,遇行人经过,要停车让行。
未依法让行 被罚50元记3分
记者来到了永陵路与抚琴北巷路口,民警在这里对未依法让行的违法行为进行现场整治。“这个路口没有红绿灯,但有专门供行人过街的人行横道,驾驶员行经此地时一定要注意依法让行。”负责在此整治的交警二分局民警吕宏伟提醒说。
记者在现场看到,抚琴西路的车流量比较大,行人在经过人行横道时,都先停下来观察,等车流量相对少的时候再经过,15点15分,一位太婆走上人行横道准备过马路,这时一辆棕色越野车快速驶来,见有人过马路,驾驶员并没有减速,更没有停车让行,而是从老人身前快速经过,而这一幕被民警看了个清清楚楚,立即将该车拦下。驾驶员黎某说自己着急送人去医院,没有注意人行横道。对黎某的违法行为,吕宏伟对其进行了罚款50元记3分的处罚。黎某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下次我一定注意,遇到人行横道肯定要依法让行。”他说。
在路口没有红绿灯的人行横道,驾驶员该何时减速呢?对此,民警也专门进行了提醒。“注意看机动车道的行驶方向的菱形图案,这是人行横道预告标线,意思是前方有人行横道,提醒车辆要注意开始减速。”吕宏伟说。
而在永陵路与抚琴北巷路口的人行横道前,记者也见到了菱形预告标志,该标志一般用于路段斑马线,像路口红绿灯斑马线就不会设置了。这种菱形标志的大小尺寸以及离斑马线的距离都是有国际标准的。菱形标志设置距离是不同的,像直行的路段斑马线,因为车辆直行的速度快,菱形标志设置得远一些,一般会设置两个,给司机足够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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