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获悉,为消除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带来的安全隐患,2017年9月下旬起,上海交警在宝林路近牡丹江路路段安装了一套新型智能电子警察,专门用于抓拍“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违法行为。
上海交警部门表示,夜晚行车时,“远光灯”可使对向司机视觉上瞬间致盲,最短也要持续2秒的时间,无数事故就在这2秒之间发生。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一直是市民最厌恶的交通违法行为之一。
为打击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上海交警部门组织研发了专门用于抓拍“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新型智能电子警察设备。
据上海交警总队科技处介绍,目前,市面上绝大多数车辆在开启或关闭“远光灯”状态时的“灯束”数量、光照强度或光照仰角是不一样的,这款新型电子警察设备主要是利用这一感光判断技术手段,来抓拍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在抓拍时,电子警察可以对机动车远光灯进行抑制,抑制后的画面既可以看清它的车辆灯束数量,也可以拍到违法车辆车牌。”上海交警总队科技处解释。
警方介绍,该套电子警察设备自启用以来,已累计查处“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违法行为67起。
其中,首例抓拍发生于今年9月19日19时20分许,当时,牌号为沪M88591的黑色轿车在经过宝林路近牡丹江路路段时,因“机动车夜间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被电子警察抓拍,并被处罚款100元、记1分。
交警总队同时表示,未来,该类电子警察设备将根据试点情况在全市逐步推广,并提示广大驾驶员:为了您和他人的交通安全,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谨慎使用“远光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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