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半年多,《广州市停车场条例(草案)》被提请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三审。为调控停车需求,鼓励短时停车、快停快走,减少路边停车对城市交通的影响,因此,三审稿中增加了“对城市道路临时泊位制定累进式加价的阶梯式收费标准”。与此同时,三审稿规定,要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城市道路临时泊位的智能化管理,此举可以大幅减少管理人员,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能。
这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路边停车位阶梯收费这一方案。路边停车位实行阶梯式收费,能达到什么样的目的,很值得研究一番。实行阶梯式收费后,是否能够实现“鼓励短时停车、快停快走”的目的,可以想见,有一定作用,因为毕竟经济杠杆会发挥应有的作用。但作用到底有多大?仍值得商榷。
很明显,阶梯式收费要真正起到减少路边停车对城市交通负面影响的作用,必须要有一个前提,即供需关系大体平衡。说白了,在整体上车位不那么紧张的情况下,实行阶梯式收费,确实可以引导车辆不停或少停路边,把路面资源有效地腾出来,从而改善交通。如果这个前提不存在,那么对车位有需求的车来说,就算实行阶梯式收费,也还得停,整体关系不会发生多大变化。
所以,由于供需严重失衡,广州的路边停车,有点类似于人们经常说的“刚需”。既然是刚需,必然对价格的升降反应不够灵敏。换句话说,用提高价格来抑制路边停车的需求,作用可能很有限。换句话说,无论在阶梯收费之后,整体费用是提升还是降低,可能效果都没有想象的那么大。
当然,路边停车阶梯收费仍不失为技术层面的改进,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除了在停车价格上进行腾挪之外,还需要其他层面的综合配套措施。比如从需求层面来看,如果真想抑制需求,那么就想方设法遏制汽车保有的增量,在这个基础上,逐渐减少汽车保有的存量,车少了,停车位自然就不紧张了。要做到这一点,除了限牌政策之外,更需要的是在发展公共交通方面下功夫,全社会也需要提升绿色出行的意识。
从供给层面来看,增加停车位的供给无疑更加紧迫。有关部门在管理上下功夫,提高现有车位的使用效率,比如说通过信息技术,把空余的单位、小区车位,由社会车辆使用,进而试水以私家车位为主的“共享车位”。同时合理布局规划,推进公共室内停车场的建设,切切实实地大幅增加停车位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