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深圳市交警局官方通报称了11月份对全市泥头车装载情况展开巡查行动情况,并开出了首例对公账户缴纳罚款的罚单,从源头杜绝泥头车“超载”。
11月21日凌晨1时许,深圳交警在坪山辖区比亚迪路巡逻时,发现一辆车号牌为粤BEQ759重型自卸货车所载泥土超出车厢挡板,属于严重“冒尖”超载的违法,现场执勤民警立即截停该违法车辆展开调查。
违法车辆司机刘某飞称,粤BEQ759重型自卸货车是从坪山金碧路华谊兄弟文化城二区、三区工地运载的泥土。经对该违法车辆进行称重测量,该车载重泥土重量超过核定载货量的204.82%,涉嫌违反载货汽车超载100%上路行驶的相关法律规定。对此,现场执勤民警对该违法车辆予以现场查扣,并传唤车属单位、施工使用单位以及建设单位进行询问,确认违法事实。
23日11时,深圳交警约谈了涉嫌违法的粤BEQ759重型自卸货车司机刘某飞、车属单位(深圳市中汇通物流有限公司)、施工使用单位(上海明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并对涉嫌严重超载的粤BEQ759重型自卸货车司机、车属单位、施工使用单位给予处罚。对司机给予5000元、扣6分、暂扣驾驶证3个月处罚;对车属单位给予10000元处罚;对施工使用单位给予20000元罚款并抄报深圳市泥头车管理办公室给予停业整改7天,停业整改期间禁止工地运输泥头车上路行驶。
“因为缴纳罚款可以选择现金缴纳,之前有一些施工单位公司为了逃避责任,会让泥头车司机自己缴纳罚款。”深圳市交警局相关负责民警表示,这次对施工单位的处罚要求施工单位公司使用对公账户缴费罚款,真正落实处罚到施工单位,同时向甲方建筑单位发放整改通知书,要求甲方对施工方安全生产进行监管,真正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实处,杜绝超载泥头车上路行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