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在乘客上车前询问去哪儿,禁止营运期间在车内吸烟、接打手机,向车外吐痰、乱扔杂物……昨日,西安市出租汽车行业发布企业、车辆、驾驶员18条管理规定和处罚惩戒措施。
违反18条铁规要进行惩戒
18条铁规中,针对企业的有:年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被评为B级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不得参加出租汽车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投标等。
对车辆要求有:禁止车身污损,门徽、顶灯字迹不清,照明系统缺损;禁止行李箱内脏乱无序、放置物品空间少于三分之二;禁止驾驶员、车牌号、服务监督卡信息不一致;禁止车厢内有烟蒂、杂物、异味,顶棚、内饰板及踏垫污损;禁止座椅塌陷、开线露瓤或座套污损;禁止在车内设置、张贴、悬挂未经批准的物品。
对驾驶员要求有:禁止不按规定着装、对乘客有不文明言行;禁止营运期间在车内吸烟、接打手机,向车外吐痰、乱扔杂物;禁止在乘客上车前询问乘车目的地,或无法定理由拒载乘客;禁止在乘客上车后至抵达目的地前,中断或停止运营服务;禁止不使用计价器或不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禁止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禁止未经乘客同意擅自绕行;禁止不出具专用票据或票据不清晰;禁止不按规定“车让人”。
违反18条铁规,都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惩戒。驾驶员因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或被媒体报道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据《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规定吊销从业资格证,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建立“神秘人”监督员制度
华商报记者从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了解到,西安市出租汽车正在稳步推进更新车载终端设备工作,全车安装四路高清摄像头,分别监控车前方、车内前排、后排和后备箱内情况,为今后处理乘客投诉、司乘纠纷和失物查询提供重要手段和依据。同时,车内安装了6.2英寸的外置式显示屏,可显示驾驶员的服务监督卡信息和移动支付二维码,乘客通过扫描二维码即可完成支付。目前,已有1500余辆出租汽车安装了新的车载设备。
此外,建立评价和投诉举报机制,乘客可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对司机的服务进行评价和投诉举报;建立“神秘人”监督员制度,在人大、政协、企事业单位和媒体等部门和单位聘请500名监督员,随时体验监督出租汽车服务情况,并及时向行业管理部门反馈;对全行业评选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企业评级定级结果向社会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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