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以来我市高速公路范围内违法停车、疲劳驾驶现象较为突出。今年以来,由违停违法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占本市范围内高速公路沿线发生交通事故总数的近20%。而在近几年全国范围内春运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中,疲劳驾驶是一大诱因。春运以来,公安交管部门已采取各类措施加强对这两类违法行为开展治理,并在此对驾驶人做出相关提示。
近一时期,从全市高速公路事故发案情况看,涉及车辆违法停车等静止状态引发事故所占比重上升,占事故发案比例近20%。春运开始后的前三天内,我市公安交管高速支队已查处违法停车百余起。
高速公路沿线除服务区停车场以外的任何位置,均禁止随意停车。在高速运动的车流中间,某一辆车的突然减速、停车极易引发追尾事故,因为车速快,后果往往非常严重。除了占用行车道停车,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随意停车也应该杜绝。应急车道是指在高速公路上设置的供车辆遇紧急情况临时停放、等待救援或遇有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造成交通中断,保障交警、消防及救援等车辆赶赴现场的应急通道。一些车辆驾驶人把高速公路看成普通道路,随意违法停车的情况仍时有发生,导致安全隐患重重。
从每年冬季高速公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看,违法停车是重要因素之一,高速交警一直以来都在对此大力开展治理,不仅驾车随时巡查治理,还通过去年新增设的“两类设施”视频巡查、电子警察摄录警示、查处违停车辆。
在高速公路上遇到紧急情况必须停车时,要提前打开转向灯,确认安全后将车辆驶入应急车道或安全路段,随后开启车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150米外放置“警示牌”,如果是夜间停车还须同时开启示宽灯和尾灯,以引起后方车辆注意。车上人员应撤离到护栏以外等安全地带,并及时报警。如果想在高速公路上停车休息、看路线,应到服务区停车,千万不要在高速上随意减速、停车,以免发生事故。
根据驾驶车辆不同,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将面临5种处罚:
-
一是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车辆在行车道上停车的,罚款200元、记6分;
-
二是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车辆非紧急情况下在应急车道上停车的,罚款200元、记6分;
-
三是驾驶营运客车在行车道上停车的,罚款200元、记12分;
-
四是驾驶营运客车非紧急情况下在应急车道上停车的,罚款200元、记12分;
-
五是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罚款200元、记3分。
警惕“疲驾”:交警给驾驶人“提神”
春运春节期间,人们远途归家、走亲访友、游览景点,驾驶人沿高速公路行车中疲劳驾驶现象随之增加。 1月23日凌晨4时许,津宁高速公路沿线发生一起两辆轻型货车追尾交通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后车包括驾驶人在内两人受重伤。初步调查发现事故发生时,后车驾驶人存在疲劳驾驶嫌疑,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这一违法行为却常常被驾驶人所忽视,且隐蔽性很大,交警在日常检查中也存在难度。然而,由疲劳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却不在少数,应引起广大驾驶人的重视。为降低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率,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我市公安交管高速支队采取了一些举措,强化“疲驾”管理,给驾驶人“提神”,预防春运期间的交通事故。
根据途经本市各条高速公路不同时段车流量变化,高速交警每天午间12时至15时之间加强巡逻,警示驾驶人切勿疲劳驾驶,一旦发现驾驶人有低速行驶、曲线行驶等疲劳驾车迹象,立即通过鸣响警报、喊话等方式提示并引导车辆驶离主线,进入服务区、收费站停车休息,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在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高速交警将大客车、货车以及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等作为教育管理重点对象,通过观察驾驶人的精神状态、询问其驾驶时间等信息,判断是否存在疲劳驾驶的情况,一旦发现其有困乏现象则要求其休息好后放行上高速继续行车。为了提高交通参与者对疲劳驾驶危害性的重视程度,高速交警也在收费站、服务区等宣传阵地通过播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发放提示卡片、张贴宣传标语和图版等方式,教育引导驾驶人自觉避免疲劳驾驶,并通过发放视频光盘和走访高速公司及高速沿线企业进行现场讲法等方式,大力宣传疲劳驾驶的危害性,促使广大驾驶人,特别是重点车辆的驾驶员对疲劳驾驶引起高度警惕,自觉摒弃疲劳驾驶的陋习。
春节临近,各大农贸批发市场物流运输频繁,为了尽早送达很多商户选择夜间运输货物,高速交警在此提示,夜间尤其是后半夜行车应杜绝疲劳驾驶,避免引发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