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望实现驾驶人省内异地考试
12月16日,记者从省交警总队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服务工作,解决群众办理车驾管业务不方便、不经济、意见多的突出问题,省交警总队将在原有便民利民措施的基础上,继续创新推广包括依托4S店、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办机动车相关业务和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方式预约检车、省内异地驾驶人考试等一大批便民利民措施,方便群众办理车驾管和驾驶人考试业务。
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在2日内办结
省交警总队要求各市州交管部门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对群众提交的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出具一次性告知单(附件),注明应当补充的资料。办理各项业务不得额外附加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以外的其他条件、环节和手续。已受理的申请在下班时尚未办结的,应当延长工作时间办结;对群众符合约考条件但两个月内无法安排考试、检测线日检测量超过200辆等业务积压的地方,推行周末、节假日工作制度。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在2日内办结,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业务在1日内办结;补换领驾驶证、机动车牌证业务在1日内办结;办理驾驶证境外换证、注销恢复等业务只需考试科目一的,5日内安排考试;在互联网和业务办理大厅向社会公开驾驶人考试程序、预约人数、考试时间、考试结果;公开机动车检验机构分布、检验能力、预约检验数量、当日检测数量;公开机动车号牌选号规则、程序和号牌资源,未经公布的号牌号码一律不得使用;公开有关业务规定和民警照片、收费标准,供群众监督。
依托汽车交易市场开办相关业务
各市州交管部门要借助社会力量推进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建设,依托汽车品牌专卖店(4S店)、二手机动车交易市场开办机动车注册、转移登记等业务。2014年6月底前,力争实现兰州市4S店办理、二手机动车交易市场办理机动车登记业务比例不低于本地总量的50%。同时,依托社区、大型企业、邮政局等社会单位和派出所、交警中队,设立交通管理服务站,实现“群众下班我上班”的错时服务。此外,将办理预约考试、预约检车、补换领机动车牌证、信息变更、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交通违法行为查询和处理等业务下放到交通管理服务站,方便群众就近办理。
同时,完善互联网、电话等服务平台功能,依托银行、互联网支付平台、邮政特快专递等社会资源,实现预约考试和检车、信息变更、补换领机动车牌证、机动车选号、交通违法处理等业务自助办理,费用自助缴纳。利用微博、微信等受众面广的软件载体创新服务模式,利用智能手机平台研发应用“掌上车管所”。利用手机短信服务平台,建立业务信息定制推送服务,重点事项“六必告”: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前必告,驾驶证注销、降级前必告,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前必告,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的必告,驾驶证逾期未审验的必告,驾驶证临界降级的必告。
积极推行省内异地驾驶人考试
省交警总队要求各地简化机动车检验流程,扩大新车免检范围,对所有新出厂的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以及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具备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的企业生产的其他机动车,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前,不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推行预约检验,在有2条(含)以上检测线的检验机构推行预约检验服务,允许群众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方式预约检车。开设预约检验通道和窗口,实现预约时间具体到小时,方便车主自主选择检车时间,减少排队等候,做到“随到随检”,开展预约检车服务不向车主收取额外费用。地市范围内群众可以自主选择检验机构检验。而已应用全省统一检验监管平台的地方,实行除大型客车、校车外的机动车在全省范围内异地检验,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
此外,鼓励和推进群众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方式自主约考,维护群众约考权利。积极推行省内异地考试,对符合约考条件但两个月内无法安排考试的,应允许申请人选择交警总队指定的其他地市考场,参加科目二或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对公安机关考试能力不足、产生考试积压的,可以利用社会力量建设考场。对社会考场管理人员、考试设施、考试系统实行统一管理,考试数据库和应用服务器必须由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维护。在市州交警系统范围内公开选拔考试员,建立考试员人才库,定期随机抽选考试员承担考试任务。对连续3年以上承担考试工作的,要进行轮岗,每次轮岗比例不少于总数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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