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驾驶员在租车后,却接到租车公司的通知,被告知在租车期间产生了交通违法需要配合处理。之前有过类似经验的驾驶员朋友知道,以往遇到这种情况,只能带上身份证、驾驶证到车辆的登记地或违法发生地处理,不管距离多远都要去外地的处罚窗口处理,否则交的押金就不能返还,不仅承租人往返奔波十分不方便,租赁企业也因为车辆违法未处理而苦恼。
为了促进汽车租赁行业健康发展,免去群众多地往返奔波,公安部于2019年9月推出了“租赁车交通违法处理简捷快办”的便民措施,实施短时租赁汽车租赁企业向交管部门备案后,承租人可以通过交管网站或手机查询、自助处理租赁汽车的交通违法。
12月11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下发关于印发《便利租赁汽车处理交通违法措施全国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提到: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群众服务企业60项措施》,在总结北京、河北、山西、江苏、浙江、江西、重庆、四川、云南、新疆等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部局决定在全国推广便利租赁汽车处理交通违法改革措施。
12月19日,湖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将制定的《湖南省便利租赁汽车处理交通违法措施推广工作方案》印发给湖南各市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并要求各地认真抓好落实。目前,长沙交警已推出该项新的便民措施。
一、租赁企业需提前办理注册和接口授权
根据规定,实施交通违法处理简捷快办的租赁汽车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一是车型为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二是租赁时间为30天以内的短时租赁或2天以内的分时租赁汽车;三是租赁企业需到交管部门提前办理注册和接口授权。
长沙需要办理注册和接口授权的租赁企业(仅限湘A牌照)可按以下流程办理: 1、于2020年1月10日前到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处罚教育科进行登记,领取办理须知和相关资料,并进行业务培训(地址:交警大楼裙楼四楼4013办公室,咨询电话:88878835)。 2、到交警支队三楼车管所互联网中心申请注册或变更“租赁企业”单位用户,并获取登录专用数字证书;所需资料:社会信用代码证、办理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到交警支队四楼科技与信息化大队申请“租赁合同信息写入接口”;所需资料:承诺书(企业盖章)、技术方案、联系人、IP地址等信息)。 完成注册或变更后,租赁企业用户可以登录湖南省交警总队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www.hn.122.gov.cn(以下简称“互联网平台”)办理备案、解除备案本单位名下的本地小型载客汽车,也可查询已经备案机动车的基本信息及交通违法记录。当发生车辆租赁业务时,租赁企业必须在合同有效期始24小时内通过互联网平台采集上传相关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期满后超过30日的,租赁企业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或登记地公安交管部门窗口申请将交通违法记录由租赁汽车转移至承租驾驶人名下。登记地公安交管部门审核通过的,通过12123短信或交管12123APP消息推送等告知承租驾驶人。 二、租赁车驾驶人如何操作?
承租驾驶人备案。租赁企业与承租驾驶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信息导入互联网平台成功后,系统会自动将租赁汽车临时备案至承租驾驶人名下,并授权承租驾驶人查询并通过交管12123APP线上处理车辆租赁期间发生的交通违法。 临时驾驶人备案。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有承租驾驶人以外的驾驶人驾驶车辆的,临时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扫描承租驾驶人出示的租赁汽车二维码,将租赁汽车临时备案至本人名下,租赁汽车临时备案驾驶人(除承租驾驶人外)最多不超过2人。备案成功后,可以线上处理备案后至租赁合同期满间发生的交通违法。 同一驾驶人一次只能临时备案一台租赁汽车。已经办理了临时备案的驾驶人,不能在当前租赁合同期内再临时备案其他租赁汽车。 三、租赁车交通违法转移申请及审核
承租驾驶人对于已转移至本人名下的租赁汽车的交通违法记录有异议的,可于交通违法记录转移至其名下五日内通过“交管12123”APP或者到公安交管部门的处罚窗口提出申诉,超过时限的将自动转移到承租驾驶人名下。 特别提醒 1、车辆租赁期间承租人将车辆交给其他驾驶人驾驶时,一定要让临时驾驶人提前办理备案,避免出现临时驾驶人无法线上处理交通违法,或者临时驾驶人未及时处理导致交通违法记录转移到承租人名下。 2、承租人的违法记录转移时,有可能导致承租人驾驶证超分。请驾驶人朋友在租赁车辆期间,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租赁期结束后要及时查询并处理租赁车辆的交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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