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记者从海口市相关部门获悉,为全力推进“城市管理年”活动,做好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海口市于2013年9月至2014年底,在全市开展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活动。
据了解,整治时间从2013年9月至2014年底,整治将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13年9月23日—12月31日为教育整治阶段;第二阶段2014年1月1日—6月30日为整治提高阶段;第三阶段2014年7月1日—12月31日为总结巩固阶段。
此次整治行动将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全体市民共同参与交通综合整治的浓厚氛围。落实各项交通疏堵保畅措施,确保市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交通拥堵现象明显缓解。整治重点有:整治行人随意横穿马路、闯红灯、攀爬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未按规定车道行驶、乘坐3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摩托车、农用车违反禁令标志进入限行区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汽车闯红灯、逆行、随意变道、乱停放、酒后驾驶以及公交、出租车不文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在整治活动期间将对行人交通违法者予以处罚,违法者必须在违法地点协助民警对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人劝导教育5人次。拒不接受教育的,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者为成人的由新闻媒体实名制曝光;对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一律扣车处罚,接受法制教育、考试合格后,车辆才予以放行,交通违法者为成人的由新闻媒体实名制曝光;对违反禁令标志进入限行区域行驶的摩托车、农用车,一律扣车拖移,待接受办班教育、考试合格后,车辆才予以放行,并由新闻媒体实名制曝光;对汽车逆向行驶、占道乱停等违法行为,按《交通安全法》予以处罚,接受法制教育、考试合格后,车辆才予以放行,并由新闻媒体实名制曝光;对拒不接受处罚、恶意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的交通违法行为人,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对有工作单位的交通违法行为人,一律实行抄告制度,每一个月(或三个月)定期将交通违法行为具体情况抄告至相关单位。
通过整治预计达到城区局域性交通拥堵现象得以有效遏制,道路通行能力得到提高;道路交通参与者违法率逐步下降,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城区主干道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交通守法率明显提高。
此次城市管理年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与目前正在开展的“创建文明交通争做文明市民”、“海口市文明大行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等有机结合起来。整治活动将广泛深入的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氛围,加强疏堵保畅,确保市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交通拥堵现象得到明显缓解,以达到安全、文明出行的目的,从本质上真正地改善海口市的交通文明通行环境。(记者 高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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