酝酿许久的文明交通信用管理体系,今年确定推行实施。浙江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经过两年的调研,交警已经初步制定出一个文明交通信用管理体系,把交通违法行为纳入其中,与个人信用挂钩,今后还会纳入全社会个人征信体系之中。
据介绍,在初步拟定的实施方案中,浙江省把个人交通信用分为三个等级:一般失信、较重失信和严重失信,具体到哪些违法行为应该列入一般失信,哪些行为该列入较重失信,哪些行为该列入严重失信,还在征求意见予以完善。不过,有关负责人表示,闯红灯、酒驾、醉驾、肇事逃逸、遮挡号牌、不偿还相关部门垫付的事故救助基金等都属于失信行为,都会被列入这个管理体系。此外,如果开车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的违法行为次数多,其个人失信等级也会相应地提高,“一个初步设想是,以一年为一个周期,框定违法多少次算一般失信,再增多了就是较重失信,甚至列为严重失信。”
浙江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体系建立后,将与人社、银行、保险等部门和单位形成联动惩戒机制。这就意味着,开车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很多,会影响自己的考核、升迁、录用、贷款等方面;此外,与保险费率直接挂钩,失信严重的,缴纳的保险费也要多掏。
“要提醒车友的是,这个文明交通征信系统不光针对开车人自己,对车主也会实施制约。如果车主把车借给别人,结果出现很多违法行为,车主也将被连带纳入不诚信名单,建议尽量不要把车借给他人。有的车友驾照长时间不用,借给别人销分,那他的驾照名下就会形成很多的违法记录,其后果也是一样的。”浙江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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