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闯红灯扣6分罚200元,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将如何处罚呢?在广州一地铁站,有市民因为过马路不遵守交通规则,被交警罚看交通安全宣传片,如果赶时间也可以选择发朋友圈说明自己违反交规情况并集齐20个赞,或将朋友圈截图发到10个微信群就可放行。
红灯停,绿灯行。这是小学生都知道的交通规则,却常常被一些成年人无视,于是,也就产生了一个令无数国人脸红的专有名词——“中国式过马路”,即:“凑齐一撮人就可以过马路了,与信号灯无关”。跟着“大部队”一起穿过马路,任两边过往的车辆歇斯底里的鸣笛,我自“泰然处之”。
众所周知,闯红灯是潜在危害性非常强的陋习,但是很多民众依然我行我素,特别是在从众心理的支配下,多数行人一起闯红灯似乎成了一种惯例。
在我国行人闯红灯是一种普遍现象,尽管法律禁止了那么多年,但并没有止住它的脚步。可见治理这一不文明现象,仅有一纸法文是不够的,还需行之有效的手段。
鉴于行人闯红灯的危害性,再严厉的处罚也不为过,毕竟不闯红灯最直接的受益方是行人本身。其实,无法彻底遏制行人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行为,在笔者看来,主要有以下三点原因。
第一,“鞭子”打的太轻,没有“疼痛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行人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违反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过低的违法成本,对行人无法产生威慑力,最高不过50元的罚款对今天很多人来说,根本不差这点钱。并且,当被执法人员现场逮住时,很多人怀着“法不责众”的心态,认为闯红灯的又不是只有自己一人,凭什么只罚自己?当文明执法遇到“胡搅蛮缠”时,更多的可能是口头教育,甚至是不了了之。
第二,部分交通信号灯的持续时长无法满足正常人通过的需求。“红灯过长,绿灯过短”,不合理的时间分配似乎硬是要把步履蹒跚的老年人逼成博尔特。同时,一些系统老化经常罢工或者错乱显示的信号灯,也容易造成行人“被闯红灯”的问题。
第三,与其机械的以罚代管,不如花点心思找到违法者的“痛点”。广州警方针对行人闯红灯的处罚措施就很值得借鉴与推广。治理交通违法问题,最初的目的是希望通过罚款的方式减少违法行为的出现。
由此可见,罚款只是一种“长记性”的手段,并不是唯一的方式。
通过发朋友圈“自曝家丑”的方法,让违法者在朋友面前“丢脸”的同时,也能对点赞者起到警示的作用。这样的处罚行为,看似“玩笑”但从不断下降的闯红灯人数来看,却着实起到了寓教于乐的效果,何乐而不为呢?
“中国式过马路”看似无解,实则有方。治理的关键在于能否正确找到交通部门自身的“弱点”,能否真正抓住违法者的“痛点”。只有通过执法部门和民众双方的努力,才能让更多的民众学会“红灯停,绿灯行”的简单道理,也才能真正让“闯红灯”这一违法行为淡出人们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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